本办法旨在加强外教管理,优化外教资源的利用,做好外教资源与国内教师资源的互补,切实提高外教的教学质量。
一、加强外籍教师的岗前培训力度
1.外教的岗前培训由外事办、教务办、中方教研室和外教教研室共同在学年初完成。
2.外事办负责制定外教培训大纲,并负责组织学年初外教上岗前的培训工作。
3.教务办负责把学校及学院对外教在教学上的各项规定和要求逐一向外教明确。
4. 中方教研室和外教教研室负责拟定详细的教学大纲和要求,由外事办协助提前发给外教阅读。中方教研室和外教教研室同时负责在培训会中向外教介绍所在教研室的情况,并向外教进一步明确本单位各阶段教学上的要求及学院的教学实际条件。
二、对外籍教师的教学管理
1.教务办负责全院外教教学管理工作,外教教研室及中方教研室每学期应采取定期不定期地组织联合或外教座谈会。
2. 在开学之前,外事办应协助外教教研室搜集外教的授课计划、授课课件以及相关作业。
3. 在学期中,外事办应协同教务办、外教教研室及中方教研室参与对外教的听课反馈活动。
4. 由学院向外教给出制定教材;外教有需单独使用的教材,需提前向学院申请,经审议批准后方可使用。
5.外教所教课程每学期应至少举行一次公开作业展览;外教应注意学生平时的出勤状况,并进入平时成绩中,学生旷课时间占总学时1/3以上的不予参加期末考试;外教应在学期末向学院提交学生平时及期末成绩,试卷及其他相关资料。
6.由英语教研室组织分配外教翻译,英语老师在外教课上充当外教助手及翻译,协助外教备课、上课、考试,并完成成绩登陆等教学相关工作。
7.外事办、教务办和中外方教研室将共同研究制定外教奖惩制度,调动外教的工作积极性。开展外教教学质量评比活动,对教学质量好的外教进行奖励。另外,对出现教学事故的外教进行纪律处罚;对工作不认真,教学质量差的外教及时予以解聘。
三、对外籍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监控
1.院领导和中外方教研室主任要经常听课,跟踪指导。
2.学院要认真听取学生和教师对外教教学的评价和意见反馈,定期进行教学检查。
3.中外方教研室要有计划地组织外教进行教学座谈。
4.学院要有计划地组织中外方教师互相交流和观摩教学,认真吸取各自合理、实用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做到资源共享。
5.学院要在学期末对每一位外教的教学表现进行综合评价,并形成书面材料,作为考核和评优的依据,同时将其交给教务办存档备案。
6.学院鼓励工作表现突出的外教参加校内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的评比,奖励先进,肯定成绩。学院鼓励外教积极带领学生参加国内外各种专业竞赛,并给与相关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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