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工商大学工[2014]26号
重庆工商大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使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更加富有效率和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项目
(一)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
(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优秀个人
二、评选对象
(一)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各学院、相关职能部门科室;
(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优秀个人: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学团办(副)主任、分团委(副)书记、专职辅导员、兼职班主任、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
三、申报条件
1、队伍建设。重视辅导员队伍建设,辅导员队伍生师比合理,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整体素质高。
2、制度建设。制定有比较健全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度,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计划、有组织、有考核。
3、工作开展。全面开展大学生“三观”教育、法制纪律教育和安全稳定教育,扎实做好主题班会、辅导员家访、谈心谈话、辅导员深入学生寝室和教室、团组织活动、班级活动、辅导员微博等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式方法有创新。
4、工作成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成效突出,学生违纪率低,未发生安全稳定等责任事故。
相关职能部门科室参评,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1、思想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质好,为人师表,责任心强,关心、爱护学生,工作吃苦耐劳,甘于奉献,有创新精神。卓有成效地引导学生成长、成才,深受学生爱戴和信任。
2、善于听取学生意见并及时加以改正或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方法贴近学生特点和时代特征,以学生喜闻乐见方式,注重工作方式和效果,善于与学生沟通,与学生关系融洽,是学生的良师益友。
3、积极开展大学生“三观”教育、法制纪律教育、安全稳定教育,在主题班会、辅导员家访、谈心谈话、辅导员深入学生寝室和教室、团组织活动、班级活动、辅导员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活动)中取得突出成效。
4、积极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创新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式方法,富有成效。
相关职能部门科室工作人员参评,参照以上标准执行。
四、评比考核办法
(一)评选时间:每学年组织评选一次,一般安排在每年10-11月。
(二)评选方式
1、实行申报制度。申报学院填写《重庆工商大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并附2000字以内的主要事迹,先进个人需填写《重庆工商大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优秀个人申报表》,并附1000字以内的主要事迹;
2、学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选。
(三)评选数量:原则上每年评选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3—4个,相关职能部门科室最多1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优秀个人按当年专职辅导员及学院分管学生工作书记(副书记)总人数的10%评选(其中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不超过2人),另外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不超过2人。
五、其他
1、本办法自2013-2014学年开始执行。
2、未尽事宜由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重庆工商大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附件2:重庆工商大学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优秀个人申报表
重庆工商大学学生工作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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