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商大学“东银·薪火奖学金”评选办法
一、重庆工商大学“东银·薪火奖学金”的来源及管理
重庆工商大学“东银·薪火奖学金”由重庆东银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银集团”)提供。每年由重庆工商大学组织评选,报东银集团审定。
二、申报范围
凡属国家计划招入我校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大一、二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被甄别为贫困生的学生,均可申报重庆工商大学“东银·薪火奖学金”。
三、资助金额
每年从大一、二年级学生中各选拔10名(共20名)给予奖励,标准为1万元/年.人。奖励款按年度划拨,每年3月底由东银集团直接划入获奖学生个人银行帐户。
四、选拔和考评条件
1.思想素质高。热爱祖国,思想进步,遵守国家法律,遵守校规校纪,道德品质良好,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未受到任何处分;
2.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成绩优秀。学年内无旷课现象和无不及格科目,每学期各科考试总成绩排列名次在全班前30%,考评当年表现获得各科教师和本班级同学的一致认可;
3.综合素质高。积极担任学生干部、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热心集体公益事业并有突出的表现,考评当年应获得一次及以上校级个人荣誉;
4.以下学生优先:高考分数高出当地二本调档线40分(艺术类、体育类等其他特殊招生的参加考试的综合录取成绩排该专业前三名的学生),高中及大学期间个人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大一年级通过计算机等级一级考试、外语四级考试或者其他学业技能类培训证书,家庭经济困难特别或遭遇重大变故。
五、评选程序
1.学生申报。每年3月,学生填写重庆工商大学“东银·薪火奖学金”,同时向所在学院提交获奖材料、过级证书、各种职业资格证书、科研成果、学年总结和其他各项相关材料,以及班级审核意见。
2.学院推荐。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考评意见,报学校学生处。
3.“东银·薪火奖学金”考评小组审核。考评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学生处、校团委以及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代表组成,办公室设立在学生处。考评小组根据综合考核情况,提出获奖学生候选名单。
4.东银集团“东银·薪火奖学金”管理委员会确定最终审定获奖学生人选。
六、其他
1.学校为获奖学生建立东银奖学档案,颁发荣誉证书,并将其重庆工商大学“东银·薪火奖学金”登记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
2.重庆工商大学在相关网站及时宣传和发布奖学金评奖信息,让社会与学校及时了解奖学金申报、评定和获奖学生风采等信息,加大对该项奖学金的宣传与社会监督。
3.连续两年获得“东银·薪火奖学金”的同学,优先获得参与东银金牌实习生计划的资格。
4.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属重庆工商大学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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