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庆工商大学“瑞恩”奖学金的来源及管理
重庆工商大学瑞恩奖学基金由重庆瑞恩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学校和重庆瑞恩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成立“重庆工商大学‘瑞恩’奖学金管理小组”,负责重庆工商大学“瑞恩”奖学金的管理;重庆工商大学“瑞恩”奖学金评定具体工作由学工部(处)牵头,相关学院参与组织实施。
二、申报重庆工商大学“瑞恩”奖学金人员范围
1、获得重庆工商大学正式学籍的大一在校学生;
2、学习积极认真,成绩优秀,申报的上期智育成绩在班上排前30%申报的上学期无补考(或重修);
3、申报当年未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其它超过5000元的奖助学金;
4、申报时已通过计算机等级一级考试、外语四级考试或者获得会计、策划、司法、心理咨询、职业规划等其它学业技能类培训证书者优先。
5、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参加集体公益活动,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重庆工商大学“瑞恩”奖学金名额及金额
从大一申报学生中选拔42名符合条件的的学生进行表彰奖励,奖励金额为:一等奖1名,奖学金5000元,二等奖2名,奖学金各3000元, 三等奖39名,奖学金1000元.
四、重庆工商大学“瑞恩”奖学金申报和评定办法
学校成立重庆工商大学“瑞恩”奖学金管理小组,由学校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学工部(处)、校团委和相关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以及重庆瑞恩医院管理有限公司领导组成;重庆工商大学“瑞恩”奖学金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立在学工部(处)。
重庆工商大学“瑞恩”奖学金的评定,由学生本人按照重庆工商大学“瑞恩”奖学金管理小组开展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自行申报;相关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对合格人员签署推荐意见;校学工部(处)统计初审;最后报重庆工商大学“瑞恩”奖学金管理小组审定。
重庆工商大学“瑞恩”奖学金管理小组每年9月对申请学生进行评审,获奖学生获得奖学金,并由学校颁发“重庆工商大学‘瑞恩’奖学金荣誉证书”,并将其获得“重庆工商大学“瑞恩”奖学金登记表”存入学生人事档案。
五、附则
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和变更权归重庆工商大学“瑞恩”奖学金管理小组。
重庆工商大学“瑞恩”奖学金管理小组
2012年 5 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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