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校园电子邮箱是为全校师生通过互联网进行教学、科研、管理、学习、对外交流等活动的日常应用信息服务,由学校信息化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为了保持良好的网络环境,规范信息传递过程,保障学校电子邮箱用户的自身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校目前采用腾讯企业邮箱提供电子邮件服务,校园电子邮箱域名分别为ctbu.edu.cn和email.ctbu.edu.cn,邮箱域名是我校特有的用户标识,在互联网以及校园中都具备一定的身份识别功能。
第三条学校教职员工及学生均有权合法使用学校的电子邮箱。在职教职员工均已开通帐号,新进教职工则需要在进校报到时办理邮箱注册开通手续。学生电子邮箱在新生进校前批量开通,学生邮箱帐号为“学号@email.ctbu.edu.cn”。师生新电子邮箱账户初始密码为ctbu+身份证号后6位(如ctbu262513),在第一次登录使用时请自行修改密码。
第四条教师电子邮件帐号的申请、开通、注销
1.需申请个人校园电子邮箱的教师,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或报到工作证明到信息化办公室办理校园邮箱注册手续,注册后即时开通使用。
2.需申请办公校园电子邮箱的部门,请与信息化办公室联系开通,部门邮箱账户要求安排专人负责。
3.在学校电子邮箱账户容量接近上限的情况下,可能会清除长期(1年以上)未使用的邮箱帐号。
第五条用户在使用电子邮件服务过程中需注意如下事项:
1.帐户仅限本人使用,禁止将本人帐户转借他人或借用他人帐户。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2.不得利用校园电子邮箱进行任何可能对校园网以及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3.不得利用校园电子邮箱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4.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帐号出现安全事故的情况,应立即向学校信息化办公室报告。
5.用户须能遵守邮箱服务提供商的使用规范,并接受由于校园邮箱服务自身原因造成的可能发生的邮件投递故障。
6.用户须自行承担通过电子邮箱在互联网上订阅、消费以及其它交易的经济后果。
第六条信息化办公室的责任和权利
1.校园电子邮箱账户的注册和注销。
2.用户账户收发信故障的排查。
3.配合公安机关进行邮件内容的安全检查。
第七条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1.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需暂停网络服务,学校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2.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学校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网络服务而无需通知用户:
1)利用网络故意传播不健康信息;
2)违反信息安全保密条例造成泄密;
3)利用电子信函对他人进行骚扰;
4)盗用、破坏他人帐号;
5)其它违犯有关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条例的行为。
以上各条一经核实,将立即锁定该用户帐号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视情节对用户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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